〔2001〕52号
国烟专云南烟草专卖局:
你局《关于申请代签烟草辅料准运证的报告》(云烟专〔2000〕4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省各烟草工业企业与省外烟草工业企业联营生产烟草,需要从云南提供烟草辅料的,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准运证自发文之日起委托你局办理。你局办理此类烟草辅料准运证的主要依据是经国家局审核赞同的联营生产企业烟草辅料调出计划。分批次实行调出计划的,开证时应逐次递减。联营生产企业每次申办准运证时,需要提供实行烟草辅料调出计划状况的书面申请。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烟草专卖局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办公室、运行司、法规司,中国烟草物资公司